“十三五”期间,中国将开启新一轮范围更广、程度更深的对外开放战略。
在3月20日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,商务部部长高虎城表示,新一轮高水平的对外开放,不仅将为世界带来新的发展机遇,同时也将进一步改变中国未来的面貌。
在“十三五”时期,对外开放需要推动五大方面,包括推进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、构建开放型新体制、加强利用外资、推动外贸优化升级以及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等内容。而在前几天公布的《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也明确提出了“稳定外资政策预期、支持外资企业扎根中国”的概念。
数据显示,2015年我国共吸引外资1260亿美元,同比增长5.6%,其中70%投向了高端制造和服务业。据高虎城透露,建筑、会计、设计、审计等服务领域的外资限制将进一步放开。
外资三大法律将加快立法进程
外资来华最怕什么?法律不明晰。而为营造更法治化的营商环境,商务部于2015年1月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(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外国投资法》)公开,广泛征求意见。
事实上,《外国投资法》是在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》、《外资企业法》、《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》三法的重大修改之上形成的。
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了解到,对于该草案,商务部已经收到六十余条修改意见,建议人多来自外贸企业、商务主管部门、律师事务所、法学研究机构等。
一位来自某市商务局的建议人表示,“希望进一步规范商贸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,改变目前基层商贸主管部门职能职责过于宽泛松软、安全责任过重、人员缺、经费缺、手段缺、该管的管不好、不该管和可管可不管的甩不掉的尴尬局面。”
而对于草案中的“准入管理”一节,位来自企业的建议人则表达了自己的困惑,他说,“取消个案审批制度之后,我们理解的是实施多年的外商投资企业‘批准证书’也将退出历史舞台,取消之后,与其他部门(如工商局、外管局)之间的衔接将如何进行?”
针对种种困惑,《外国投资法》立法进程有望加速。高虎城表示,下一步将加快立法进程,向外商提供稳定、透明的、可预期的法律环境。
“一带一路”统领新一轮对外开放
“十三五”期间的对外开放战略,将以“一带一路”建设为统领。而眼下,“一带一路”战略已经成果初现。数据显示,2015年中国企业对相关国家直接投资超过150亿美元,承揽的对外工程承包的项目4000多个,新签合同金额超过920亿美元。
今年1~2月,我国对“一带一路”相关国家投资22.3亿美元,同比增长了41.1%;沿线国家的市场规模也在继续扩大,1~2月中国企业共承接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服务外包合同金额118亿人民币,执行金额88.3亿人民币,同比分别增长13%和10.7%。
今年全国两会期间,外交部部长王毅表示,“一带一路”倡议提出以来已经取得了显著进展。
王毅称,“一是参与的伙伴越来越多。目前,已有7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表达了合作的意愿,30多个国家同中国签署了共建‘一带一路’合作协议。二是金融支撑基本到位。中方发起的亚投行已经开业运营,丝路基金首批投资项目已经正式启动。三是互联互通网络逐渐成形。四是产能合作全面推进。”
“‘一带一路’的倡议是一个合唱,下一步中国将建立大通关的合作机制,建立国际物流大通道。”高虎城表示,充分发挥边境经济合作区、跨境经济合作区、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功能,加强经贸合作的产业基础,打造利益共同体、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。
新一轮高水平的对外开放,不仅将为世界带来新的发展机遇,同时也将进一步改变中国未来的面貌。——商务部部长高虎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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